对于任一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如果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存在较大偏差,调整的原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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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当工程量增加超过 15%以上,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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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当工程量增加超过 10%以上,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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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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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当工程量减少 10%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