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A公司购入B公司15万股股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每股价格为6.2元。2017年12月31日该股票为每股7元,2018年3月1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3万元,3月15日收到B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2018年6月30日将该股票出售,股票的市价为每股6.5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8年6月30日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
A、7.5万元
-
B、4.5万元
-
C、-7.5万元
-
D、-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