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该公司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①12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②12月9日,因客户破产,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③12月11日,收到乙公司前欠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
④12月21日,收到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⑤12月30日,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截至12月31日丙公司尚未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截至业务③,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为( )
-
A、-15万元
-
B、25万元
-
C、40万元
-
D、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