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食品  快递      www  民事主体  网络营销  代理  东莞市  橡塑 
点击 113回答 0 2022-04-10 17:30

(二)市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开发一个住宅楼,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该住宅楼销售90%,取得币含税销售收入63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剩余10%以每年100万元对外进行

待解决 悬赏分: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二)市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开发一个住宅楼,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该住宅楼销售90%,取得币含税销售收入63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剩余10%以每年100万元对外进行出租,租期一年,租金一次性收取,并签订了租赁合同。(2)签订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900万元(不含税),相关税费39万元。(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400万元,前期工程费2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100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2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50万元。以上金额中均不含资本化利息支出。(4)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9%。其他相关资料: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征税,与该项目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00万元,税费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网站首页  |  营业执照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