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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0 16:49
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原煤加工、洗选煤生产业务,2019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00元,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4月![]() ![]() 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原煤加工、洗选煤生产业务,2019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00元,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4月15日支付60%,其余货款于5月15日支付。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4月15日支付货款20000元。(2)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选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当月收取不含税销售额20%,该煤矿按照合同规定5月5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3)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000元,取得了货款并且为购买方开具了发票。(4)从国外进口一辆排气量为2.0升的办公用小汽车,成交价格为100000元,另支付的购货佣金15000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的运保费为30000元,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5)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239200元,支付运费20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煤炭资源税税率为8%,折算率为80%;小汽车关税税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5%。该煤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税法规定,均在当月勾选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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