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规定,设备备案机关在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延续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符合延续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确认,收回原备案证明和备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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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原价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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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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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实物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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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产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