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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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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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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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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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