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建设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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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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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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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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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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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外墙围护结构,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