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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229回答 1 2022-04-08 01:45

简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22-04-09 02:15
背景材料

某项目 C、D 栋连建项目施工工地因 C、D 栋施工至笫六层,而施工塔式起重机高度不够,需要对塔式起重机顶升加节。卿某组织杨某、白某和曾某对工地塔式起重机开始进行顶升、加节作业前的清洗螺丝和做塔式起重机附着等准备工作。塔式起重机进行顶升、加节作业时,塔式起重机司机段某配合。卿某在塔式起重机下方负责指挥和挂钓,段某在司机室操作塔式起重机,起吊标准节等材料,白某和杨某在塔式起重机平台上顶升油泵,曾某在塔式起重机顶升平台边缘拧螺丝。

由于顶升油泵作业前,没有按照“顶升前应先栓查油缸油封,严禁出现漏油,并且在油缸带载情况下不准调节节流阀,油泵工作前应先将油缸顶高 35cm,观察 510min,没有下滑时方可进行顶升作业”的规定作业。

15 时 45 分左右,当杨某将标准节顶升至大约 1.9m 高时,发现油泵漏油。在此情况下,杨某立即停止了顶升作业,并对油管进行栓查。项目负责人刘某得知油管屈油的情况后,要求卿某去隔壁工地借一个。卿未执行,并要求继续试作业。于是,杨某便继续开始顶升作业。由于漏油之后,顶升作业的微弱平衡被打破,顶升横梁与顶升踏步之间的冲击动载荷加大,顶升踏步受的载荷增大。

大约过了 2min,突然一卢巨响,顶升套架与塔式起重机上部突然整体倾斜,塔机平衡臂上的配重在自身重力与平衡臂牵引的作用下即刻向下摆动,撞击塔身,致使段某和白某被巨大的冲击力从塔式起重机 20 多米高处震落至地面,杨某卡在折塌的平衡臂与塔身之间,曾某被撞入标准节内。

2.事故后果

此次事故共造成 3 人死亡。医疗费用 3 万元,丧葬及抚恤费用 102 万元,伤亡补助及救济费用 81 万元,停工工资 3 万元,现场抢救费用 1 万元,清理现场费用 5 万元,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2 万元,新员工培训费用 1 万元,其他财产损失价值 10 万元。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

计算本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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