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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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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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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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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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