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本院所作的裁判确有错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的正当途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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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由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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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由民庭的庭长提出,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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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由院长提出,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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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由审判委员会自已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