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任何侵犯。下列行为中,侵犯妇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 )。
-
A、溺、弃、残害女婴
-
B、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
-
C、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
-
D、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
E、剥夺妇女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