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至9月间,赖某为牟取私利,先后两次以2000元的价格从河南省驻马店市购买了伪造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军车车辆驾驶证、军车行车执照等证件共20本,并以500至800元的价格卖出,获得赃款3500元。赖某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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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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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非法买卖军用标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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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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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