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一2011)规定,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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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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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应小于1.2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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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应小于0.8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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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