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其中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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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1000,且不应大于2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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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800,且不应大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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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600,且不应大于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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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400,且不应大于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