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规定,标准正文应按章、节、条、款、项划分层次。在同一层次中应按先主后次、共性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其中( )是基本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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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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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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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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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