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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186回答 1 2022-04-01 15:36

项目部对施工中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已解决 悬赏分:40 - 解决时间 2022-04-0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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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承包了一个炼油装置及其中间储油罐区工程的技术改造项目施工任务,包括部分工艺设备的新建和旧设备拆除.工艺管道以及罐区配套管道的改造.中间罐区4台5000m3轻质油拱顶油罐的新建和2台3000m3旧油罐的改造等,工程合同价为8000万元。安装公司项目部分析本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

确定:项目主管生产施工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部分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在安全员的配备上,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每个施工作业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1名,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项目部组织了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并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编制了高处作业.机械操作.起重吊装作业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在旧油罐的改造工程中,作业人员进入罐内作业前,采取自然通风方式对罐内进行了空气置换。当日下午作业人员进入罐内施工,作业中发生罐内残余气体爆燃,造成1名工人死亡.3名工人受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采取了应急措施,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当天晚上,施工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向机电安装公司上报了事故,机电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认为已是晚上,打算次日上报,第二天上午由于有公司办公例会,于是在下午上班后报告了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简答]

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有哪些不妥?安全员配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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