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方法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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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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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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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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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00%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