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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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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15:06
辞退员工是可以的,但国家有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他,另外,要给予其下岗补贴金,劳动法规定:员工在你公司的工龄,一年补贴一个月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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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16:17
不好好干活是怎么个不好呢?要开除一个员工除非他犯了什么大错,不然是不能不开工资就开除的,劳动法有规定签约的员工开除是要适当补贴员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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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16:29
干多少天就给人家多少钱,给完钱你完全可以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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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17:37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一定得搜集好证据,按正规程序来走才能予以辞退,当心被他反咬一口。 附上: 依据劳动合同法: 46条没有规定对辞退严重违纪员工还要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规章制度是指企业针对于企业的性质、特点、经营范围等制定的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以及经营管理而制定的各项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考勤制度、薪酬制度、文件档案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章、技术规范等。该制度可以以各种形式存在,包括纸制文档或电子文档。 但是仅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在是不可以的。必须张贴在相关位置,岗位职责、操作规章、技术规范等必须张贴于办公室、生产车间等明显的位置。 既然是制度,就要有一定的稳定性,朝令夕改、时时更新的当然不能叫制度了,这样是不可以的。 2、而且有些规章制度必须要经过全体职工或工会讨论通过才行。是否有过开会,这要以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为依据的,而不是几个证人就可以证明了,那么不太随便了。如果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征求意见,这样的规章估计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 3、什么叫“严重”,只要是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或相关劳动方面或与其有关的法律规定,那就叫严重了。 4、如果签了合同,没有给你,那么发生争议,说没有签合同,我认为是不可以的,因为对方到时拿出劳动者签字的合同,并说给了你们一份,是你们故意不拿出来或弄丢了什么的,你们没有证据是推不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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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18:26
首先必须了解员工为什么不好好干活,因为不满现在的工作岗位还是现在的薪水,大家出来上班都是为了挣钱,没有人跟钱过不去的。 其次只要是签署了合同的员工,就是贵公司的正式员工,是受法律保护的。随意开除员工依劳动法是要赔偿损失的。 再者,作为公司的领头羊,应该视公司每一个员工为公司一份子,也许他们只是底层的一个操作工,随意拉一个人过来都可以顶替,可是想想既然是生产兼销售一体的公司。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很重要的,强大的人员流动性对产品品质保障是相当低的,每一个员工当初进来贵公司都是满怀希望或是对未来有着美好憧憬的,对公司企业文化信赖的,所以要做到的是让每一位员工从信赖公司到信赖你。只要他们打心底的信赖你,就没有好不管的员工,类似这样的烦忧也就没有了。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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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19:58
这个我认为不好哦,既然要开除了,相应的工资还是要开给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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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20:53
不合理,你可以督促他好好干活,先警告,后处罚,实在不行那结工资让他走人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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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21:25
他做怎样不好了,你要开他也要有足够的理由,个人觉得多少还是要给一些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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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22:43
不知道你指的不好好干活时什么意思?是不是您看到他在偷懒还是怎样?做老板其实不用那么辛苦的,你需要看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上班时间休息一下也很正常,只要工作能够完成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