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宪法规定的人事产生方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国家副主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
国务院总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