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上海市政府公布《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决定今年启动上海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根据方案,高考不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再选择3门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总分为660分。语文、数学、外语参加在6月的统一高考,满分各为150分,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选择较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每门考试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高校可以根据专业要求和办学特色选择不超过3门的科目要求,考生只要满足其中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
根据上海改革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等13门科目,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合格”是高中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此外,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除合格性考试外,还增设等级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并参加考试,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和阅卷,成绩按等第呈现为A、B、C、D、E五等。13门科目的合格考与等级考分散在高中三年,学生均只能参加一次,随教随考随清。
从2010年《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到2014年9月19日上海版的高考改革方案公布,四年的时间里,上海始终在系统完整地考虑开展教育考试改革。这次的高考改革方案,被认为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也最复杂的改革,最终出台的方案是平衡公平性和科学性、理想方向和现实条件的结果。
在上海高考新方案的出台过程中,有关部门调研多达71次,政策方案十易其稿,多次向中学、大学校长以及教育专家征询意见,这说明了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需要:
A、考虑不同部门的利益诉求
B、多渠道优化公众参与
C、多方面综合意见,对方案不断优化调整
D、做好多渠道的政策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