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和立法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9世纪,一批建筑师、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认识到文化遗产面对工业发展而受到威胁的事实,已经开始努力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而后,在一批有影响的学者和社会人士努力下,美国国会在1906年通过了《文物法》,该法规为美国的文化遗产保护迈出了意义深远的第一步。相比之下,我国的文物保护立法和保护措施起步较晚,由于法规不严、措施不力和经费短缺等原因,文物保护工作经常处于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的状态。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B、美国的文物立法走在世界前列
C、工业发展是威胁文化遗产的主要原因
D、文物立法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