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学理论其实只是从特定维度对纷繁的生活实践的一种抽象描述,它不可能追随、更没法规训真实生活的复杂和生动。因此,看起来再好的理论,也不应试图以其抽象的命题来规训真实生活的生动、饱满和复杂。理论法学学者必须始终意识到自己习惯的那种话语在真实生活世界中的局限,并能不断以对经验的考察来理解生动的法律世界。
作者通过这段文字重在强调:
法学理论在应对真实世界时存在局限性
B、个案研究能有效促进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C、从事法律工作必须通晓个案研究的经验
D、理论法学应重视理论与真实世界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