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从理论上说,买房不是刚需,居住才是刚需。但为何“宁买房不租房”?这说到底还是因为权利:人们不仅在买“产”,也在买“权”。对物权之上的受教育权、养老保障、医疗等权利的需求,有时比居住本身还强烈。越是人口流动大、业态更新快的城市,这个问题越紧迫。以租购同权为特色的房屋租赁市场改革,正是抓住了这一深层次的需求,尝试实现租屋供给不足和租屋赋权不足的双重解铃。
这段文字中“这个问题”指的是:
租屋供给不足的状况普遍存在
B、房价超出许多刚需的购买能力
C、对物权之上各项权利需求强烈
D、房子长期以来被视为增值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