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否则仍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紧急避险的是:
某主治医生为了防止自己感染,申请退出非典病人的急救工作
B、某商贩为躲避城市管理人员的查处,在开车逃跑过程中撞到了行人
C、孙某驾驶私家车送女儿参加高考的途中,由于时间紧急而闯了一个红灯
D、公交车司机发现刹车失灵后,迫不得已撞向了一个无人值守的公安岗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