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社向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服务网点设立登记后,应当在规定工作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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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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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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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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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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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