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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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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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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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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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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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