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厨房设备等主要财产进行转让。对该决议,甲、乙同意、丙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
B、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C、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丙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丙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