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食品  快递      www  民事主体  网络营销  代理  东莞市  橡塑 
点击 213回答 1 2022-05-27 22:13

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于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已解决 悬赏分:70 - 解决时间 2022-05-28 16:51
[单选]

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于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B、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 C、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D、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最佳答案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5-27 23:07
[单选]


合...
网站首页  |  营业执照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